1月24日,南城县人民法院和解执行一件亲属间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法院司法权威,又守住了骨肉亲情,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2月,付某华向严某借款55000元,由其姐姐付某承担保证责任。2016年底,借款人付某华去世,严某要求付某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其弟所借款项,遭拒后,严某遂诉至法院。
2017年8月,法院一审判决付某归还严某借款55000元,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付某华的继承人在继承付某华遗产的范围内追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冻结了付某名下存款15400元。执行中,执行法官了解到,付某与申请执行人严某系姨甥关系,为避免亲属关系恶化,执行法官迅速调整执行方案,组织双方进行和调。经过做工作,申请人严某表示基于亲情其愿意放弃部分债权,付某也表示愿意协商履行债务事宜。
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严某只要求付某归还45000元,除去已由法院冻结部分,剩余款项由付某的女儿当场代母履行完毕。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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