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力度,提高金融债权执行质效,创建良好的金融环境,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上高县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曝光涉农行金融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18年第一期)通知》,曝光20名“老赖”照片、住址、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
据了解,《通知》对拒不按执行通知书规定履行义务的,法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依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单位罚款的金额为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10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内。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妨害公务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法院查控、处置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同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予以公布,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借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
此外,对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院还将其失信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上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联系电话:0795-2515320;联系人:上高法院执行局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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