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发出“最后通牒”找准案件的突破口,巧用执行方法,仅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将案件标的36万元款项全部执行到位。
2017年12月,陈某诉左某、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安源区法院判决,被告左某应偿还原告陈某欠款36万元及利息,被告郭某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左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陈某遂于2018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左某、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有关手续,并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仅冻结了被执行人郭某的少量存款。
执行法官通了解到被执行人左某不见踪影,并有大量欠款未还,但是担保人郭某是在某政府单位工作,且家庭条件较好,完全具有偿还能力。执行法官决定从被执行人郭某处开展工作,遂多次电话联系郭某告知要履行判决义务,但郭某总是找借口说没办法偿还,也一直不履行相应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向郭某发出“最后通牒”,限其一个星期内偿还欠款,如未按期偿还款将冻结其工资及其他收入,并向其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法院还会依法对其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收到信息后,郭某立即回电给执行法官,说自己以前不懂法律,为了义气给朋友做了担保,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自己会为自己的担保行为负责,郭某在半个月内依承诺履行完毕。至此该案36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法官温馨提醒:担保有风险,请勿轻易为他人提供担保。如确需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可在借款合同上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只提供一般保证而不是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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