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来把我这个案子的钱全部交掉,希望法院把我从‘黑名单’中删除……”近日,被执行人梁某来到万安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梁某着急地向执行法官说道。
据了解,何某、彭某和梁某同是货车司机,梁某承包了一个运送建筑材料的工作,但因梁某运力有限,遂叫何、彭帮忙运输。工作结束后双方结账,梁某当时没钱付款,遂出具一张欠条给何、彭,承诺按欠条规定的时间付款。事后,梁某并未履约,何、彭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梁某向何、彭支付材料款9580元。
执行立案后,梁某玩起了“躲猫猫”,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向申请人履行付款义务。法院遂将梁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信用卡、限制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被纳入黑名单,梁某无法办理贷款手续。而周围的亲朋都知道梁某他就是那个欠钱不还的“老赖”,没信用,也拒绝借钱给他。万般无奈,没脸见父老乡亲的梁某只好跑来法院称愿意马上履行执行款,请求法院立即将他的名字从“黑名单”中删除。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何、彭和梁某达成和解协议,顺利执行完毕。法院按报批程序将梁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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