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该县人民医院,将先予执行到位的3万元现金款亲自交到重伤、急需钱治疗的农民工周某手中,为周某解了燃眉之急。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上旬,周某受雇建房过程中,不慎从二楼摔下致颈椎、腰椎骨折。事发后,业主、承包人相互推责,拒不为周某支付医疗费,周某于5月4日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承办法官经过近一个星期的不懈努力将3万元医疗费执行到位。
据悉,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芦溪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妥善审执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坚持多为当事人办实事、多为当事人解忧患、多为当事人排难题,积极为群众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服务,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刘桃 刘舜 记者吴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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