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获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芦溪县人民法院大安人民法庭更名为芦溪县人民法院旅游人民法庭,标志着芦溪县人民法院旅游人民法庭建设迈出关键性步伐。
据了解,芦溪县人民法院旅游人民法庭位于武功山脚下的新泉乡,将依法受理、调解、判决出售假冒伪劣产品、餐饮欺诈等旅游纠纷,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徐尚桂 记者钟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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