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讯 近日,南昌市经开区法院对一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南昌某驾校实行了强制措施。
据了解,2015年1月19日,南昌某驾校的一辆教练车与搭乘陈某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头部受伤,构成九级伤残。经经开区法院判决,该驾校需支付陈某5万余元的赔偿款。今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驾校以多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经开区法院干警强制扣押该驾校名下招生用车,并拘传驾校法定代表人,迫使对方主动履行。(李凌 程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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