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1日 星期三 中午好 11:18:01
黄新发同志自1984年转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在平凡的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的工作成绩,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作出了突出贡献。
32年来,无论在严寒的冬日,还是在酷热的盛夏,黄新发的足迹踏遍了他所工作过的村村巷巷,用自己满腔的热忱温暖千家万户。他以公正无私、忘我敬业、廉洁朴实的工作品质和平易近人的态度,投入到定纷止争的为民调解工作当中,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形象。他所在的滨江镇司法所也在其带领下,紧紧围绕滨江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着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着辖区社会的稳定与安宁。
32年来,黄新发同志先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到了6000余件,积累的案卷堆叠起来有3米多高。经他手受理的案件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9%以上,且当事人履行率达100%,无1例出现双方当事人事后反悔或不认可的情况,他娴熟的调解技巧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满意。通过他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防止了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升级,及时主导妥善处置了各种偶发性、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有耕耘就有收获,由于黄新发同志在人民调解这一平凡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工作成绩,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先后被江西省司法厅授予“先进法律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1年9月获得江西省综治委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2016年10月11日,黄新发同志获得国家司法部表彰,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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