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执行人彭某拒绝履行义务,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名下所有的小车强制扣押并成功予以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使这起民间合同纠纷案得以执结。
2015年12月,原告田某向被告彭某支付工程介绍费50000元,但之后被告彭某不但没有介绍工程且工程介绍费50000元也未按照合同返还原告田某,后田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彭某偿还田某50000元。判决生效后,彭某仍不履行,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1月,湘东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依法向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置之不理。后经查询发现彭某名下有大众牌小汽车一辆,执行法官立即将该车予以查封、扣押,同时通知被执行人彭某来法院处理该案,被执行人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法院不会处置他的车辆并始终称自己没有钱,执行法院故迅速启动评估拍卖模式,并快速拍卖成功。近日,执行法官将该车辆的拍卖款项50000元支付给申请人田某。最终,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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