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法院执行局吗?你院要求协助查找的车辆已被我们控制,现在请过来接车。”“好的,我们尽快赶到。”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在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一部车辆,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申请人邓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刘某、张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邓某借款7万元及利息。但是判决生效后,刘某、张某未按期付款。2018年4月,邓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调查两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调查发现,两被执行人暂无银行存款,但张某名下有一部车子。之后,执行人员对张某的车辆进行查封,并将其车辆信息移送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协助查找车辆下落。
2018年5月31日,执行人员接到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干警电话,得知被执行人张某的车辆在青原区某宾馆附近已被巡警控制。执行人员随即赶赴将被执行人张某和车辆带回法院。经过执行干警一天不断的做工作,在强大的执行态势面前,张某将7万元凑齐,申请人也同意放弃利息,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2017年11月,该院与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建立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机制,截至目前,青原法院移送查找车辆46部,已经成功控制车辆4部,执结案件2件,和解2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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