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专家在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近日,江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的通知》,并决定选聘杨慧芝等10名同志为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
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名单
(10人)
杨慧芝
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新圩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廖喜玉
江西金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阳昌绍
芦溪县宣风镇珠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黄寿孙
崇仁县礼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绍平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黄治贤
瑞昌市码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黄新发
贵溪市滨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廖建强
寻乌县文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陈晓成
高安市田南镇老陈和事室人民调解员
饶华芳
万年县青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每年至少选聘600
名人民调解专家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自2019年至2021年,江西将每年选聘不少于600名人民调解专家,其中省、市两级每年至少各选聘10名,县(市、区)司法局每年至少选聘5 名。按照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组织选聘,下发选聘决定,举办聘任仪式,颁发专家证书。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
建立人民调解专家
个人工作室
《通知》要求,各级选聘的人民调解专家均要建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个人调解工作室坚持“哪里组织选聘、哪里负责打造”。要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悬挂“XXX(姓名)调解工作室”的牌子。在保留原调委会内部设置和功能的同时,还需要增设个人基本情况、调解特色方法、历年调解案例数据、受表彰情况等个人元素。
发挥人民调解专家
“传帮带”作用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人民调解专家库的指导管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专家的作用。定期组织人民调解专家深入基层巡回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发挥人民调解专家的“传帮带”作用,提升当地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要组织人民调解专家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探讨人民调解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要积极组织人民调解专家开展咨询服务,解答群众疑惑,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为人民调解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专家在重特大、疑难调解案件中的攻坚克难作用,推动当地矛盾纠纷的化解,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
打造人民调解工作
“江西经验”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人民调解专家库、个人调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考评奖惩机制,提高管理实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帮助解决人民调解专家库、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总结人民调解专家库、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经验,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要加大人民调解专家、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宣传、表彰、奖励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为人民调解专家库、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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