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就是危急时刻的“救命钱”。近日,我省出台《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救助覆盖面和便利度,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
交通事故受害人没有能力承担医药等费用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从救助基金中拨出部分为受害人垫付,一解“燃眉之急”。《细则》扩大了救助范围,延长救助时间;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为救助对象,将垫付抢救费用时限由72小时延长至7日。同时,细则还扩大垫付的丧葬费用范围,将骨灰寄存和安葬等服务费用纳入垫付范围。
《细则》要求,规范救助基金网上申请和审核流程,设立热线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能够及时受理、审核垫付申请。基金使用方面,救助基金将实行单独核算、专户管理。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179、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治报社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