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当事人将印有“为民排忧,秉公办案”的锦旗送至贵溪市人民法院,以表达对法院及承办法官公正裁判、为民办实事的由衷感谢和敬意。
案情简介
2002年,原告刘某(女)与被告胡某(男)经媒人介绍相识,之后双方便在一起同居生活。并先后于2003年、2008年、2010年生育了两儿一女。2017年2月3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因双方的脾气、性格、爱好及生活习惯等都格格不入,无法沟通,双方夫妻感情一直淡薄。被告对原告漠不关心,实施冷暴力,有时还动手打原告,让原告没有感到家庭的温暖。2018年3月9日,原告与被告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后原告就离家出走。在这几年中,双方未尽到夫妻义务,在生活上各自独立,经济上也分开。在这四年中,原告曾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但均未果。
法官调解
因原被告矛盾较深、分歧较大、家庭关系复杂,承办法官许孔富在案件受理后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了解案情,耐心劝解,做背靠背调解,最终让原被告双方能够静下心来冷静面对,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子女随被告胡某共同生活,由其抚养至年满十八周岁,由原告刘某于3月4日前一次性向被告胡某支付抚养费10000元。原告当场付清款项并为承办法官送上锦旗以表谢意,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贵溪法院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挺在诉讼之前并贯穿于审判始终,在当事人的利益纷争之中,努力寻求矛盾双方都能共同认可的纠纷解决办法,以求最大限度高效、彻底地解决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停诉息争,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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